发布日期:2025-05-07 21:09 点击次数: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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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古代,流传着一句俗语:“宁娶寡妇,不娶生妻。”
寡妇,这一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陌生,指的是那些丈夫去世后,选择守寡不再改嫁的女子。
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,寡妇的处境往往十分艰难,寡妇常常会被认为是家族的累赘。
她们不仅要承受丧夫之痛,还要面对社会的偏见,她们常常被视为家族的累赘,更有甚者,会指责她们“克夫”。
然而,与寡妇相比,“生妻”倒显得“低人一等”了。
那么,究竟何为“生妻”?为何古人宁愿娶寡妇,也不愿娶生妻呢?
“宁娶寡妇,不娶生妻”
“生妻”这个词,最早出自于《文选·李陵》:“老母终堂,生妻去帷。”
大意为,自己外出征战的时候,正值壮年,待功成名就之后,两鬓已经略显斑白。这时,老母亲已不在人世,而年轻的妻子,也早已另嫁他人。
不难看出,当时的“生妻”,完全就是字面意思:“年轻的妻子。”
而渐渐地,“生妻”的含义开始发生变化,它逐渐成为了婚姻状态的代名词,多指被婆家“休掉”的女子。
之后,这个词的贬义色彩愈发浓厚,演变成了女子身体有“缺陷”,或者“不忠”于婚姻的女子。
看到这,想必大家心中多少也明白了几分。古人不愿娶“生妻”,主要是认为她的存在,是不齿的,娶过来是会让家族蒙羞的。
按照现在的观念来看的话,“生妻”也就相当于是“离婚的女人”。
在当今社会,两人的婚姻出现问题,是多方面的,有性格不合、有家庭矛盾、有观念不同等等。如今,大家对于“离婚的女人”没有那么大的偏见和歧视。
可在那个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,“生妻”是不被理解,是被嫌弃和厌恶的。
那会儿讲究的是什么:娶妻生子、传宗接代。一个女子的价值,就体现在这个上面。
当然,或许会有人认为有些夸大其词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封建社会的女子,地位就是较为低下的,被家族重视、学习等基本都在少数;
而多数情况下,女子更多的是学习礼仪、女红,要懂得如何尊重婆家、服侍好丈夫、操持家中上下。
如果在嫁过来后,发现不能生育,这影响的,可不单是个人了,还有整个家族。
实际上,女子不能生育,不只是一个人的原因,丈夫的身体情况、各项机能也是一大因素。
然而,在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下,没有哪个男人会承认自己“不行”的。所以,每次吃药调理的,大多是女子,挨骂也是。
除此之外,“生妻”也包括那些品行不端的女子,这种也是为众人所不齿的。
相比之下,“寡妇”就更上了一阶,形象也更为正面。毕竟,寡妇代表着“贞洁高洁”、“坚贞不屈”。
她们的丈夫大多战死、病死,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失去了丈夫,丧偶后,她们仍旧顽强生活、照料子女、操持家庭。
总而言之,寡妇虽说会受到社会的偏见和压制,但古人对寡妇的评价也是很高的,他们认为,寡妇就是“对丈夫忠诚”、“对家庭担当”的体现。
因此,这才有了那句流传的俗语:“宁娶寡妇,不娶生妻。”
民间社会的“嫁卖生妻”
“生妻”在封建社会的地位极其至极,沦为了民间社会中的一种“商品”,甚至出现了“嫁卖生妻”的现象。
实际上,“嫁卖生妻”的行为,不仅有违道德伦理,更是违法律法,这是一个陋习,是社会禁止的行为。
只不过,民间还是会私底下偷偷地进行,他们并不认为这是一场“人口拐卖”, 反而觉得这是理所当然、合乎情理的事情。
通常情况下,“嫁卖生妻”一般有两个大方面的原因,一个是丈夫方面,一个是妻子方面。
就比如,丈夫身患重病或者有生理缺陷。毕竟在传统社会,男性是一家之主,男性是社会主要劳动力。
家中少了个“主心骨”,那这个家也差不多就“散”了,一家子的生计也就更难以维持了。
因此,丈夫不得不做出“嫁卖生妻”之举,来维持一家子的生计。不难看出,当时的女性,几乎是没有话语权,完全像个商品一般被卖来卖去,任由他人摆布,毫无尊严可言。
再一个就是丈夫品行不端,或是常年外出。像有些人,根本就不是居家过日子型的,每日吃喝嫖赌、不务正业。
家中上下一切值钱的物件统统被他卖了个遍,良田、房产全部败进后,仍不知悔改,又将主意打到了妻子身上。
据史料记载,道光年间,有个名为李毛狗的男子在娶李氏为妻后,外出贸易多年,一直杳无音讯,李氏也就相当于是守了“活寡”。
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,日子总得过不是?就这样,翁姑(公公婆婆的合称)做主,将儿媳以8000文卖给了赵尔孝为作妾。这起事件无疑是对当时女性地位低下、命运悲惨的生动写照。
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在家守“活寡”的妻子无望,最终以极端的方式——自杀了结了自己。
除了丈夫的原因外,妻子方面的原因也会导致“嫁卖生妻”的现象发生:其一,不能生育。
大家可能会听过这样一句话: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既然嫁进了家门,就必须要传宗接代,延续家族香火。
如果妻子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,就会被旁人嘲讽是“不会下蛋的母鸡”,这些女子,要么被休,要么被卖。除此之外,再没有第三种选择。
其实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并不是说没有子嗣(传宗接代)就是不孝,而是说没有对长辈尽到后辈应有的责任。
然而,这句话后多被世人用于无子嗣就是不孝,这种理解是片面的。
其二,妻子私逃。像有些家庭,丈夫会对妻子进行家暴、虐待等,男性和女性本就力量悬殊,双方对峙的话,女性根本不是对手。
而她们能做的,只能是逃离这个家。可一旦被寻回,面临的就是新一轮的毒打或者是被卖掉。
还有一点就是,与人私通私逃。这的确是为人所不齿的,任谁也难以接受。
其三,不听翁姑教育。嫁人后,不仅要操持家中上下,还要尽心尽力地尊重、服侍公婆。
道光年间,蒲洪福在与何氏结婚后不久,就外出贸易去了。这一去,就是三年的时间。
之后,由于何氏为听从公婆教育,便被冠以“不守妇道”、“夫妻不合”之名直接被转手卖掉。
尽管“嫁卖生妻”是不合法的,也是法律所禁止的,但民间却并未遵守,这成为了民间社会通行的恶俗。
古代妇女的贞洁观
在中国古代,衡量妇女品行的一条重要标准就是——贞洁观念。
统治者们为了所谓的“维护社会稳定”,不遗余力地规范着妇女们的行为举止,就以寡妇为例。
无论是在文学作品的描绘中,还是在社会规范的制定里,女性在失去丈夫后都被要求坚守贞洁,展现出能干、持家的形象。
这些规定衡量着每一位寡妇的言行举止。然而,这些规定却从未关注过妇女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需求,只一味地强调女性的社会价值和身上的贞洁标签。
唐代时期,妇女的行为举止收到规范,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书籍,例如《女则》、《女孝经》等,当时,寡妇再嫁基本上已经允许。
宋初之时,亦是如此。只不过,随着理学的发展,妇女身上的枷锁就又重了几分。
周敦颐认为,若要国家安定,那家庭中的伦理关系就势必要处理得当,即:“家人离,必起于妇人。”
而二程也表示:“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。”朱熹更是极为看重贞节,曾表示,女子不应再嫁。
就这样,在理学的推波助澜下,“妇女守节”变成了一种深入人心的社会文化。似乎女性丧夫之后再嫁,就是一种不忠的表现,会受到社会的唾弃。
元代时期,由于蒙古族游牧文化的影响,女性的贞节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,不再那么限制。
一转眼,到了明代。明代再度将“理学”提到了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,而贞节和封建礼教也随之加强。
就以宋濂为例,他认为,女性这一生,就应该要贞符守节,一直到死。这才是礼教,这才是值得被歌颂的。
因此,那一时期的妇女完全被“洗脑”了,她们认为这种观念是对的,如果再嫁就是不忠的表现,宁死也要坚守“贞节”!
而到了洪武年间时,“以夫为纲、为天”的观念正是传播开来,这种观念已经深深地刻到了每一个妇女的心中。
当时,朱元璋还颁布了这样一道诏令,大意为,如果寡妇能为丈夫守制终身不再改嫁,不仅本人可以获得表彰,就连家里人也可免除差役。
综合看下来的话,明朝的确是奖励寡妇守制力度最大的朝代。
这样一来,即便寡妇不想为丈夫守制,想要再度嫁人,估计也没戏。毕竟家里人也不会同意,绑也要将她绑在家里。
据《右台仙馆》记载,湖北有位张氏女子,原本呢,与胡家的儿子定下了亲事,眼看婚期已近,胡家儿子却突然身患重病,看样子也没几天活头了。
胡家也挺明事理,通过媒人向张家提出解除婚约的请求。结果,张氏却坚决不肯答应。
她表示,女子一旦许配给人家,无论生死都要与对方相守。就这样,婚礼照常举行,毅然嫁到胡家。
在这之中,还记载了另一则故事,说是有位寡妇,名为乔氏,不幸落入贼寇之手,后被迫流落青楼。
当她将儿子抚养长大后,她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个女人的使命,而她的生命,也已经走到了尽头。
在她看来,自己作为女人已经失去了贞洁和尊严,活着已经没有了意义,遂自杀身亡。而乔氏的事迹却被后人评为“完美无缺”之人。
结语
不难看出,那个年代对女性的压迫和束缚是多么的严重,她们只能默默地承受着社会的压迫和束缚。
现如今,不论是“生妻”还是寡妇,都已经不再受到像过去那样的偏见和歧视。这种观念的转变,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。
参考资料
《南部档案》所见清代民间社会的“嫁卖生妻”-吴佩林.清史研究
论古代妇女贞节观——以寡妇赋创作为中心的考察-刘培 李炜浙江股票配资